蓟州区关于面向公司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践锻炼的工作方案

发布者:由佳作者:发布时间:2022-08-30浏览次数:110


蓟州区关于面向公司引进高层次人才

实践锻炼的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区校合作,为蓟州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引入高层次人才,在与学校相关部门前期沟通基础上,蓟州区计划面向公司柔性引进一批实践锻炼的青年教师和博士,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蓟州区主办单位

中共天津市蓟州区委组织部

共青团天津市蓟州区委员会

二、人选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专业能力强,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同时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主要面向青年教师及博士研究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止报名时间结束)、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荣誉、获得各类奖学金的博士;承担重点研究课题的青年教师。

(六)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

三、实践锻炼岗位和期限

时间锻炼岗位一般为蓟州区有关部、委、办、局、乡镇主要领导助理,详见《蓟州区实践锻炼人选需求表》(附件1)。

实践锻炼时间原则上为1年,即20229月至20239月。

四、工作方式

(一)全职工作。面向文化旅游、产业经济、双碳环保等紧缺方向全职在蓟工作,具体在岗工作时间以协议约定为准,实践锻炼期满后,原则上不再延长。如工作确有需要,可由派入单位和派出单位协商采取其他方式继续合作。

(二)“揭榜挂帅”。采用项目化、清单化兼职方式,赋予实践锻炼人才更大自主权。由用人单位提出技术攻关、课题研究或成果转化需求,由锻炼人才提供揭榜方案,并确保项目任务按期按质完成,在此期间可实行弹性工作制。

五、相关待遇

  (一)实践锻炼期间,青年教师、博士享受相应补贴,补贴采取基本补贴+绩效补贴的形式发放,基本补贴为每月2000-3000元,实践锻炼期满考核等次为优秀的给予一次性绩效奖励。

(二)派入单位负责提供实践锻炼青年教师、博士的办公、住宿、就餐等基本条件,为其办理锻炼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岗位带教。实践锻炼期间离津出差,须报经区委组织部批准,并由区委组织部报学校及所在学院同意;因公差旅费经锻炼单位同意,可以由锻炼单位负责报销。期满后,青年教师、博士需对锻炼期间工作业绩进行总结,并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

(三)青年教师、博士在实践锻炼期间,对在蓟州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可申报参加市级以上各类优秀人才荣誉评选,工作突出的进行广泛宣传。

(四)青年教师、博士在蓟州区服务锻炼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原单位各项待遇不变,是中共党员的,可按有关规定转移组织关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根据实际情况列席锻炼单位党委会。

(五)青年教师、博士锻炼期间,需按照学校管理规定、地方管理要求和实践锻炼单位工作纪律,开展锻炼工作,不得无故擅自离开所在单位。

六、选派程序

(一)报名。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人才填写《蓟州区实践锻炼青年教师、博士人选推荐表》(附件2),连同学历学位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于9月8日18:00前发送至nkskywork@163.com

(二)双向对接。区委组织部、团区委会同用人单位(以下简称派入单位)与公司(以下简称派出单位)联系沟通,商请实践锻炼人选。

(三)人选考察。由学校对拟实践锻炼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学历职称、工作能力及业绩、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四)确定人选。区委组织部会同派入单位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使用意见,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下达任职文件。

  (五)签订协议。区委组织部与实践锻炼的青年教师及博士签订实践锻炼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以及生活补贴或薪酬等相关内容。

七、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蓟州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022-29199286

附件:附件1 蓟州区实践锻炼人选需求表.docx

      附件2 蓟州区实践锻炼人选推荐表.docx


中共天津市蓟州区委组织部

共青团天津市蓟州区委员会

20228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