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和办理展期手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由佳作者:发布时间:2022-05-27浏览次数:302

位同学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情况,按照中国银行要求,2022届贷款毕业生(本、硕、博)将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提前还款、签订还款协议办理展期手续(申请继续贴息),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办理方式和流程

12022届贷款毕业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状况选择以下三种方式偿还助学贷款本通知只针对校园地贷款生源地贷款还款方式可向生源地贷款银行咨询):

(1)提前还款毕业前有偿还能力的同学可以选择在615日前一次性提前还清助学贷款提前还清助学贷款不产生任何利息

(2)办理展期手续准备攻读下一阶段学位且已经获得相关录取证明的同学可以申请办理展期手续即攻读下一阶段学位期间继续由国家补贴贷款利息

(3)签订还款协议无法提前还款且无攻读下一阶段学位证明的同学需与中国银行签订还款协议按照协议要求按期还款

      2、办理展期手续或签订还款协议所需材料见附件学生需自行打印填写

1)办理展期手续的同学所需材料包括

①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② 中国银行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

③ 继续攻读学位证明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录取证明附件4);

④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附件2,填写可参考附件3);

⑤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附件6,填写可参考附件8);

⑥ 还款期提示函附件5)。

(2)签订还款协议的同学所需材料

①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② 中国银行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

③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附件6,填写可参考附件7);

④ 还款期提示函附件5)。

3、中国银行将在线上宣讲还款政策并指导学生填写相关材料。需要2022进行还款签订的参会学生按照学院分为两批,举行两场线上会议。请参会的2022年毕业学生(学生名单见附件4)提前下载腾讯会议,会议正式开始15分钟进入会议,并将参会名称改为自己的真实姓名+学院

各单位负责老师届时督促本院学生准时入会并一同参与会议

4、会议安排

第一场津南校区和泰达校区学院):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哲学院、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汉语言文化学院、历史学院、软件学院、药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周恩来政府学院、法学院、旅游与服务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金融学院、环境工程与科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泰达学院、泰达生物技术研究院等。

会议时间:20225月30上午9:30—10:30

会议 ID: 304-954-729

会议密码:740933

第二场(八里台校区公司):医学院、化学学院、物理科学学院、求一个安全的网赌网站、数学科学学院、陈省身数学所、统计研究院、经济学院、商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统计与社会科学学院、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等。

      会议时间:20225月30上午11:00—12:00

会议 ID: 618-674-490

会议密码:740933

二、学生注意事项

1提前还款的学生,可以于615日前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按照“贷款-贷款金额-提前还款”提前还清贷款必须选全部还款,否则还得签还款协议

2申请展期的学生需要提供相关录取证明已经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可以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需提供证明材料见附件4),证明材料盖好院章,请先联系禹秋成老师后,前往八里台校区生物站A103-2办公室加盖院章,再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八里台校区:学工部-学生活动中心402;津南泰达校区:研工部-大通学生活动中心A304-2)。

注:7月份还不能提供录取通知书或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学生则需要还相对应月份的利息。(利息从7月1日开始计算)

3贷款展期一般是展至继续攻读学位结束,与贷款累计年限原则上不超过原贷款合同期限。(如研究生学制为两年半,展期时间按三年计)

4提前毕业和往届延期到今年毕业的贷款学生,一并签订还款协议,相关方式和流程同上。

5请所有2022届贷款毕业生(本、硕、博)加入QQ763911954,验证答案为公司2022

三、时间节点

各位同学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签订还款协议或申请展期贷款填写好相关材料612日下午5前送至生物站A103-2

四、其他说明

1.根据中国银行规定,延期毕业的学生也须正常签订还款协议,延期期间不再享受国家利息贴补。学生可以选择较长的还款宽限期以减小还款压力。请各位老师向延期毕业的学生说明情况,并通知他们按时办理还款签约手续。

2.根据国家公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各单位请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直接和学工部或研工部联系。

各单位应以贷款还款工作为契机,加强对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强化贷款学生的诚信意识,广泛宣传个人征信系统的重要性,使贷款毕业生树立诚信意识,珍爱信用记录,确保按时还款。

 

联系人:禹秋成  022-23508242

        李鹏琳  022-23508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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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月27


附件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pdf

附件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docx

附件4:申请办理中国银行贷款展期录取证明书.doc

附件5:还款期提示函.doc

附件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pdf

附件7: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毕业版 填写示例(公司).docx

附件8: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再贴息版 填写示例(公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