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现场审核资料的通知

发布者:由佳作者:发布时间:2020-11-17浏览次数:438

各位同学:

2020年校园地助学贷款目前进入现场审核资料阶段,中国银行经办行将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学校一站式组织全体申请者进行现场审核。要求所有办理贷款的学生携带纸质版申请材料按照相应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泰达学院的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校区)进行材料审核,逾期不再办理审核,相关说明如下:

 

一、    现场审核所需纸质版材料(与之前通知一致

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复印要求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身份证有限期截止日期不得早于2021630日。如临期,请务必于办理贷款前更换新身份证并上交最新复印件。若身份证丢失,请到相关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丢失证明,要求有个人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生所在学院、丢失时间等信息。

2)学生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要求:学生证,请勿使用一卡通;将个人信息页和有注册章的一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高校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一份(模板见附件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注:根据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学生生源地民政部门盖章环节已被取消。

4)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一份(模板见附件4《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书》)。要求本人用A4纸、黑色签字笔亲笔手书。

5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2020版)(附件5)两份。要求填写最下方个人信息并签名,不填写日期,授权书中选项不用勾选。

6)未成年人(截至当年1130日未满18周岁)还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双方、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监护人手写同意书(父母双方、手写、A4纸、黑色签字笔,模板见附件6《父母双方贷款同意书》)。

申请材料按表格顺序排列,请使用曲别针或燕尾夹夹住,切勿使用订书机装订。

序号

材料

份数

1

身份证复印件

3

2

学生证复印件

1

3

高校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3

1

4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附件4

1

5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2020版)》(附件5

2

6

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要)

1

7

监护人手写同意书(如需要,附件6

1

 

 

二、    现场审核材料时间、地点:

八里台校区:1123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330 学生活动中心305

津南校区:112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330 公共教学楼B201

(泰达学院的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校区)

为防控疫情需要,避免大量人员聚集,将采取各学院分时段审核材料。具体如下:


八里台校区 1123

化学、经发院

900——1100

经济、商学院

1100——1200

生科、数学、统计、外院、陈省身数学所

100——200

文学、物理、医学院

200——330

津南校区 1121

旅游、药学院、

900——1100

材料、电光、环科、网安学院

1100——1200

法学、历史、计算机学院

100——200

金融、马院、软件学院

200——300

政府学院

300——330

备注:如有特殊情况,可在银行现场办公时间自行调整。


 

三、    现场审核材料流程



(中国银行APP上传已审核材料具体流程见附件7

请审核完后成再上传资料)

 

四、    其他注意事项

每一位已经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去现场审核,逾期将不再办理审核。

各位学生除了携带需审核的纸质版材料外,还需携带身份证、黑色签字笔、有中国银行APP的手机;有卡学生需要携带中国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