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毕业生办理贷款还款、展期通知

发布者:由佳作者:由佳发布时间:2020-05-21浏览次数:525

关于做好2020届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
和办理展期手续工作的通知
2020届毕业生同学: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现状,按照中国银行要求,2020届贷款毕业生(本、硕、博)将在网上进行提前还款、签订还款协议和受理申请并办理展期手续(申请继续贴息),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网上办理的方式和流程 
      1.网上办理方式将通过中国银行手机客户端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见 附件12020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申请贴息操作指南》。
      网上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中国银行馨名园支行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22-87891612
      2.为保证网上办理质量,将举行线上会议。请参会的2020年毕业同学提前下载腾讯会议,会议正式开始15分钟进入会议,并将参会名称改为自己的真实姓名+公司
二、学生网上签订协议注意事项
1. 进行提前还款,网上签订还款协议的学生,办理截止日期为531
2.进行网上申请展期的学生:
1)已经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或可以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见附件23,办理截止日期为531
注: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时,上传影像资料时须盖好院章和资助中心的章,先盖院章,再盖资助中心章。
院章:盖章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盖章地点:生物站A104-3
资助中心盖章:盖章时间527日下午14:30-16:30,盖章地点:八里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楼下就业服务小棚;津南校区大通学生活动中心楼下就业服务小棚子。
2)没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且无法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3,则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进行网上办理。
注:7月份还不能提供录取通知书或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学生则需要还相对应月份的利息。(利息从71日开始计算)

3.办理展期(继续贴息)的同学必须是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届生,或已于2019年提前攻读学位的学生。贷款展期一般是展至继续攻读学位结束,与贷款累计年限原则上不超过原贷款合同期限。(如研究生学制为两年半,展期时间按三年计)

4.提前毕业和往届延期到今年毕业的贷款学生,一并签订还款协议,相关方式和流程同上。

三、其他说明

1.根据中国银行规定,延期毕业的学生也须正常签订还款协议,延期期间不再享受国家利息贴补。学生可以选择三年的还款宽限期以减小还款压力。

2.根据国家公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符合条件的同学直接和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联系人:八里台:杨  蕊  23508946

                 津  南:耿欣伟  85358189           

 

 

                                         

公司资助管理中心
2020520

 

附件1:2020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申请贴息操作指南.docx

附件2:展期无录取通知书证明.doc

附件3:申请办理中国银行贷款展期学生无录取通知书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