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
助研津贴工作的通知
根据《公司研究生助研津贴管理办法》(南发字〔2013〕57号)要求,导师应为其指导的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就读的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除外)设置助研岗位,并提供助研津贴。
工作流程
1.从《求一个安全的网赌网站2018-2019学年度导师提供助研津贴参考名单》(见附件1)中下载本实验室参考名单,勘误错误信息,表中有改动的地方(如学生休学、出国、换导师等)请用红色标记,请勿随意删除学生信息,切勿随意更改学生序号、姓名。
2.完成《公司2018-2019学年度导师提供助研津贴明细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明细表”,每位导师出一张表)。需交电子版+纸质版
3.打印明细表,持明细表请相关导师核对名单、金额,填写账户信息、联系方式,并在导师签字处签字确认。若有符合发放范围却不在参考名单中的研究生或导师愿意为发放范围以外的研究生(专业学位、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等)提供助研津贴的,请按照表格格式录入相关信息并在“备注”中注明“增加”。
4.导师自行登录财务处网站“财务信息平台”,根据明细表网上填写从导师帐户转到本单位助研津贴专项账户(BJT+单位财务编号)转账单,打印转账单并在付款方签字盖章后后交至学工办A103-2。
5.完成《公司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汇总表》(见附件3)只交电子版。若有导师明细表中有增加的研究生,请在汇总表中补录相关信息,并在“备注”中注明“增加”;若有研究生因休学、出国等原因不符合助研津贴的发放条件,请在“备注”中注明“x年x月至x年x月出国(休学)”,并按照实际在校月数修改提供金额;表中有改动的地方请用红色标记,请勿随意删除学生信息,切勿随意更改学生序号、姓名。
6.完成《公司2018-2019学年度导师提供助研津贴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只交电子版
7.助研津贴一次转账,分两个学期发放,如涉及提前、延期毕业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12月一次性发放的情况,请务必在备注栏写明原因,并写入“一次性发放”显著关键词标识。
其他说明
1.导师有权督促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考核其工作绩效,并少发或停发不符合条件研究生的助研津贴。
2.集团鼓励导师根据研究生参与课题情况增加助研津贴额度和资助期限,支付额度在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的前提下不设上限。导师提供助研津贴的账户应为经过财务处额度审核后的项目账户。
3.逾期不提供且不申请特殊助研津贴的视为拒绝提供助研津贴。导师不提供助研津贴的,学校将削减或取消该导师2019年的招生名额。
材料上报,于10月22日10:00前
1、纸质版:机打转帐单(付款单位部分已经完成签字盖章)、附件2:《公司2018-2019学年度导师提供助研津贴明细表》纸质版签字后报送学工办A103-2
2、电子版:同时将附件2、3、4电子版(请保证电子版和纸质版一致性)发送到邮箱smkxxyyjs@163.com
邮件标题统一为“助研津贴+xx实验室”,附件名统一在原名前加实验室导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