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一七届本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教学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10-11浏览次数:903

关于二○一七届本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学院:

    经与新华社天津分社协调,二○一七届本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已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拍照时间:10月24日(周一)全天和10月25日(周二)上午

1. 八里台校区

时间

学    院

10月24日

上午8:30-11:30

经济学院、经管法班 

外国语学院 

10月24日

下午2:00-5:00

数学科学学院

物理科学学院

文学院

医学院 

10月25日

上午8:30-11:30

商学院  

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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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化学院职工 

 

 

2. 津南校区

时间

学     院

10月24日

上午9:00-12:00

 

 

 

金融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历史学院

哲学院

法学院

旅游与服务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汉语言文化学院普本

10月24日

下午1:00-4:00

 

 

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

计算机控制与工程学院

软件学院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药学院

二、拍照地点:

八里台校区:公司教务处教材中心(马蹄湖西侧)

津南校区:津南校区体育馆二层中厅

三、收费标准:每人20元,学生本人(需携带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于拍照当天现场交费(请学生准备好零钱)。

四、拍照须知:

1.准备提前毕业的2014级学生必须参加此次照相工作。

2.本次拍照照片为2017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件照,并将用于教育部学历学位电子备案。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务必参加此次拍照,以便新华社集中上传学历照片。

3.学历照片事关毕业生个人形象、求职以及未来学历认证,请各位同学拍照时要穿正装,注意个人仪表。

4.为避免信息错误,本次图像采集学生不再填涂机读卡,学生拍照按到场先后顺序进行登记拍照。

教    务    处

                                                      二○一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