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博士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流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单颖发布时间:2016-09-19浏览次数:1398

    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毕业博士答辩及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答辩报名登记及资格审定

(一)学生答辩报名登记

    博士生完成论文后,计划于本学期答辩的博士生,经导师同意,可于2016年922―928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下列材料到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进行论文评阅及答辩资格审定,同时填写《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毕业答辩博士生登记表》(尚未交齐学费与住宿费的博士生请先交齐相关费用,再进行资格审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博士生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1.《公司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一张A4 纸正反面打印)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留在所在学院作为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使用,原件退回并将装订在毕业资格审核材料中)。

2.自评表中所列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著作或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的原件(境外期刊如无原件,可用抽印本代替)、复印件(只复印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著作还需要版权页以及各章编写者的说明)及其它有关材料。

    如果有论文接收函,也需交验有编辑部盖章的原件,并需注明将发表在哪一年、第几期(无此项内容无效),并附该篇论文全文。境外期刊接受函或用E-mail通知接受发表论文的,须由导师出具书面说明。所有材料的原件(论文接受函除外)核对后退还,复印件保留在所在学院备查。

3.理工学科博士生还需要提供发表文章的索引源刊物认证。理、工科博士生须出具由校图书馆确认本人文章(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文章)发表在“SCI或EI索引源刊物”上的“认证表”,每人最多认证2篇文章(超出部分费用自理)。出具“认证表”方式:根据图书馆要求,请将填好的“认证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ankaiboshibiye@sohu.com, 领取审批后《认证表》的具体时间、地址安排,请咨询图书馆电话85358050,赵老师。

4.毕业论文电子版定稿(PDF格式)电子版论文将直接作为论文重复率检测以及论文“双盲”评审送审的文本。提交的论文电子版必须符合《公司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14年3月)》的要求;论文电子版文件名为“学院名称学号研究生姓名.pdf”,例如“经济学院1120110001张三.pdf”)。论文电子版统一按照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格式提交,具体内容包括:①匿名评阅论文封面(所有博士生请务必统一使用匿名评阅论文封面!!!);②中文摘要、中文关键词;③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④目录;⑤正文;⑥参考文献。论文电子版上报时去掉“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非公开论文标注说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致谢”及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目录、随感、杂论等任何透露本文作者和导师姓名的信息内容。但可以在论文的附录中列出博士在读期间的学术成果清单(只写论文发表的期刊名,但论文题目、发表年份等透露个人信息的内容请勿列出)。

5.导师签字认可的纸质版《同意送审意见表》。导师须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质量和学术规范进行严格把关,认为该生毕业论文水平达到申请毕业答辩的基本要求的,需在《同意送审意见表》上签字确认。《同意送审意见表》由学院留存备查。

3. 学生在提交答辩申请的同时,必须同时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版定稿(PDF格式)及由导师亲笔签字认可的《同意送审意见表》。材料不全者,不受理其答辩申请。论文电子版定稿一经提交研究生院,无法接受任何原因的新版更换。

二、确定匿名评审名单

    10月8日,研究生院培养办按10%比例进行随机抽检,被抽中的博士生论文参加“双盲”评审。研究生院培养办将参加“双盲”评审的名单以及同意送审的名单同时下发至各学院,布置论文送审工作。被抽中参加“双盲”评审的博士生,研究生院将该生在答辩资格申请时提交的电子版论文定稿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平台”进行双盲网上评议(每位同学送审5名专家)。此外,申请涉密的“限制级”博士论文,如果被抽中盲审,则由所在学院负责全部5本论文的盲审送审工作。

三、毕业论文雷同率抽查

    108-1011,研究生院将利用相关软件,对所有上交的毕业论文电子版内容与网上文献进行比对。

    提交的论文电子版必须符合《公司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15年3月)》的要求;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论文电子版,经所在学位分委员会对论文认定后,研究生院依据答辩工作相应规定和要求,取消该生本次答辩申请资格。论文重复率检测及论文电子版抽查结果,将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此外,论文重复率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的送审工作。

四、论文送审

(一)未被抽取进行“双盲”评审的学生

1.1011-12,收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下发的名单后,学院对博士生进行编号,按照编号发放材料。

2. 未被抽取进行“双盲”评审的学生到各自所在学院领取评阅专家《聘书》和《公司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后,即可寄出论文(如有特殊情况需直接送交评阅专家评审,应由答辩秘书负责送交和取回,答辩前答辩人不可与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接触)。专家评阅论文的时间应在20日以上。寄给每一位评阅专家的材料包括以下五种:

①专家聘书②自评表③毕业论文④论文评阅书⑤评审费

3.在领取上述材料时,博士生须提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校外专家简况表》(A4纸横向打印)一份,由导师提供10名评阅专家(同研究领域的博士生导师和高水平专家)并签名,请认真核实评审专家的职称以及是否博导,如果职称是高级工程师(正高)、高级经济师(正高)等,请注明“教授级”,如“教授级高工”等),并在选定送审的5~7名专家名字前划“√”(要求送出5份必须收回5份,送出7份必须收回7份,且评阅专家全部为博导)。评阅中因特殊原因需更换评阅专家,须经所在学院审核备案后方可更换。凡受聘担任我司兼职教授的专家及虽已调走但仍在我司带研究生的专家不能担任论文评阅人。

4.论文评阅后请专家务必将《论文评阅书》在1116前寄回所在学院。

(二)进行“双盲”评审的学生

1.1011-1012,被抽中进行“双盲”评审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相论文评审费,每位同学5*500=2500元(其中,学生自付300/份,共计1500元;另200/份由研究生院统一支付)

2.由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平台”网上评议的评审周期较长,论文评阅意见反馈较晚,请抽中盲审的博士生答辩时间尽量安排在11月27日之后。

 

五、论文答辩

(一)审核论文评阅书及答辩时间

    送审论文的《评阅书》全部收齐后,由各学院进行整理、登记,并在《评阅书》最后一页按照说明补充填写相关信息,然后撕下最后一页留存在学院备查。参加“双盲”评审的《评阅书》最后一页要求严格保密。

    论文评审结果按照《公司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暂行实施办法》进行处理,如果符合答辩要求,则将撕下最后一页的全部论文《评阅书》交由答辩秘书取回,在各学院要求的答辩截止日期前,由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答辩时间最早不得早于1118日,最晚不超过1130。(建议被抽中“双盲”评审的博士生答辩时间安排在1127~1130日。

    凡论文评阅书未送学院整理、登记,擅自进行答辩的,答辩无效。

(二)博士论文答辩其他相关规定

1.答辩委员会由5~7位专家组成,可聘请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参加,指导教师和论文评阅人均可参加答辩委员会,并有表决权。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应有两名校外专家,全部为博士生导师,主席必须由校外博士生导师担任。答辩委员会设秘书(相当副教授以上)一人。

    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院(或系、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没有按照规定组成答辩委员会的,答辩结果无效。

2.论文答辩必须提前3天公告。在固定的公告栏或内部网上公示答辩的论文题目、研究的主要问题、答辩人、导师姓名、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允许并欢迎相关教师和研究生旁听。不进行上述公告,不准举行答辩会(保密性论文答辩除外)。

    答辩会必须有正式的答辩会场和答辩会标示,明确参加答辩会各类人员的位置,并备有答辩使用的各种设备。答辩会场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供旁听人员使用。不符合上述要求者,院(系)主管应监督其改进。

3.论文答辩委员会发扬学术民主,严格把关,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至少三分之二委员赞成方为通过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答辩决议应按规定格式要求书写。

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15年3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