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2015年博士调档函已以顺丰快件到付方式寄出,收到快件后学生需要支付邮费,邮寄地址是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或是复试时本人登记更改后的通讯地址。学生收到调档函后交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于7月22日前将档案寄回到指定地址。
我司收到学生档案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档案在公司的新生不用调档;登记自取的学生,请尽快来研究生办公室领取调档函。
请各位同学随时关注研究生院、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以最新公布信息为准。
补充说明:
1.应届毕业生(从未参加过工作的)只需要人事档案即可,不需要工资关系转移证明;
2.有工作经历的,需要有工资关系转移证明,但如果工作是临时的或工作单位无法开具工资转移证明的,需要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出具档案存放证明。其根本问题是保证没有空档期。
3.因家庭经济困难想要贷款的考生,需提供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签章的“家庭困难证明”。新生持该证明原件于9月初开学报到后统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贷款限额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特别说明】:即日起至报到期间均不办理,入学后等学校通知即可。
4.“党组织关系”(注1)和“户籍关系”(注2)由本人在入学报到后上交,统一办理转入手续(不要邮寄,以免丢失)。
5.咨询电话:
022-23503593,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咨询和寄发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
022-23502989,学生工作办公室及党委办公室。负责咨询和接收考生档案、工资证明、家庭困难证明、党组织关系及贷款申请,接收党组织关系。
022-23507997,集团户籍科。负责外地户口迁入咨询。
(注1):“党组织关系”各项目填写内容: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外省市考生填写:天津市教育工委组织处;本市考生填写:公司党委组织部。
“转入单位”:求一个安全的网赌网站(中国)有限公司。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外省市开到90天以内,本市开到45天以内。
(注2):“户籍关系”:“外地户口迁入地址”:天津市公司区卫津路94号公司。“所属派出所”:公安公司分局学府街派出所。
提示: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完全自愿,但迁入手续需在入学报到时办理,逾期不能补办,而且一旦迁入学校则不能迁出。同时,落户时间较长,一般为当年九月份到次年五月份,落户期间不能办理护照、出国等手续。因此有需要在硕士第一学年期间出国的同学建议在入学前办好护照并准备好外语成绩。但部分省市、部分单位在学生毕业调档及落户时,要求户口统一从学校集体户口迁出,有该需求的同学建议将户口迁入学校。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请以网上最新信息为准!
研究生办公室
20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