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实验平台托管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处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公共实验平台管理委员会发布时间:2015-05-27浏览次数:913

    为保证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公共实验平台将部分仪器托管给院内课题组,由该课题组负责仪器的日常使用和维护。为了避免仪器的损坏、丢失,导致实验或科研工作的进度受影响,现特制订本处理办法:
    1、托管仪器设备不允许故意闲置、占用资源。在仪器不能被有效和正确使用时,公共实验平台有权收回该仪器。
    2、托管仪器设备由受委托课题组负责管理、养护和维修,并依照所签订的《公用仪器委托管理协议书》自行筹措相关费用。
    3、托管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如果受委托课题组坚持拒绝维修仪器,公共实验平台将收回该仪器,同时取消该课题组日后托管其他仪器的权利。
    4、如果托管仪器设备确实因本身的质量问题(如缺陷、老化等)引起损坏,则应由受委托课题组和公共实验平台共同协商后,再行处理,不能私自报废。
    5、托管仪器设备如果出现丢失事故时,受委托课题组必须立即报告公共实验平台,相关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查明情况和原因。
    6、托管仪器设备如果发生被盗或其他重大事故,受委托课题组应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院、校相关部门,由保卫处立案并进行相关处理。
    7、托管仪器设备如发生严重损坏、丢失,由受委托课题组填写《公司仪器设备报损报废技术鉴定表》和《公司仪器设备报失申请表》,通过公共实验平台提交申请,并由院主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实验室设备处设备管理科。
    本办法经求一个安全的网赌网站(中国)有限公司公共实验平台管理委员会讨论决议后,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共实验平台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