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贷款毕业研究生签订还款协议和办理展期手续工作的通知
同学们:
按照中国银行要求,2015届贷款毕业研究生将集中签订还款协议,同时受理展期申请并办理展期手续,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和须携带材料
1.时间:2015年5月26日(周二)下午2:00,未提前还款的毕业研究生同学集合后统一于1:45前完成入场。
2.地点:学生活动中心田家炳音乐厅
3.签订还款协议的同学须携带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A4纸,请注意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没有身份证请携带学生证;
(2)本人贷款合同和历年借据(借据仅为学生本人核对贷款金额用,如有丢失,不必到研工部开证明);
(3)个人中行贷款存折(借记卡)及复印件(户名、账号和开户行页)。请贷款毕业生提前到中国银行营
业点核实帐户是否被注销,如注销请自行办理新帐户并复印即可;
(4)黑色签字笔;
(5)填写完毕的《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附件1)。
4.拟申请助学贷款展期的同学须携带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A4纸,请注意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没有身份证请携带学生证;
(2)本人贷款合同和历年借据(借据仅为学生本人核对贷款金额用,如有丢失,不必到研工部开证明);
(3)个人中行贷款存折(借记卡)及复印件(户名、账号和开户行页)。请贷款毕业生提前到中国银行营
业点核实帐户是否被注销,如注销请自行办理新帐户并复印即可;
(4)黑色签字笔;
(5)研究生《入学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1份(A4纸),目前尚未接到录取通知书的硕士研究生,请开具无录取通知书展期证明(附件2);
(6)《申请办理中国银行贷款展期研究生博士录取证明书》(附件3);
(7)填写完毕的《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附件1)
二、学生签订还款协议及展期协议注意事项
1.在签订还款协议时还需填写以下信息:家庭通讯地址、邮编、父母亲身份证号,请提前确认好此信息。
2.办理展期的同学必须是考取2015年博士生并准备就读的,或者已于2014年提前攻读我司博士学位的。
三、其他说明
1.根据中国银行规定,延期毕业的学生也须正常签订还款协议,延期期间不再享受国家利息贴补。学生可以选择两年的还款宽限期以减小还款压力。
2.根据国家公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
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
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
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直接和研工部联系。
附件1:中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xls
附件2:展期无录取通知书证明.doc
附件3:申请办理中国银行贷款展期研究生博士录取证明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