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司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求一个安全的网赌网站发布时间:2015-05-15浏览次数:1136

一、工作内容

    2015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选派18300名左右西部计划志愿者(其中含已招募的第十七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049名志愿者)。

    2015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继续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专项情况见附件1)。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巩固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成果,保持民族地区实施规模。深化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和扩大基础教育专项规模,提升支教扶贫实效,深化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推进西部计划志愿者兼任基层团干部工作。强化后续人才培养,鼓励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

二、招募选拔

    即日起至6月1日,学生网上报名。校团委收取报名表,进行审核,并报市项目办进行选拔、统一体检、签订招募意向书等工作,同时报全国项目办。一般会在6月底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

1.报名方式

    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登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如实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并于6月1日前交学校项目办(学生活动中心311办公室)审核备案。

2.高校审核

    校团委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进行审核,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3. 确定各高校招募指标

  市项目办按照集中招募、集中服务的原则和各高校网上报名情况,确定各高校的招募指标。

4.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以内;

(3)通过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大专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1个月以上的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11)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5. 选拔方式

    校团委考察报名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开展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

    6. 统一体检

    市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校团委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服务西藏专项志愿者体检项目增加肺通气功能检查。

   7. 公示

    本校对入选志愿者名单公示3天。若无异议,受市项目办委托,校团委与入选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一式三份)。将志愿者名单和《招募协议》(一份)上报市项目办。

    8. 录取志愿者

    市项目办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录取志愿者,同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名单并上报全国项目办。

    9. 审定确认

    一般在6月底前,市项目办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

三、集中培训及上岗

  1. 集中派遣培训

    7月20日至31日期间,市项目办将组织本市志愿者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地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2. 志愿者信息确认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须在8月14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志愿者原则上应按照所签订招募协议的服务单位岗位上岗,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岗位的,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服务岗位原则上不得跨省调整。

四、就业服务

    学校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本校派出的服务期满志愿者,并积极为志愿者提供就业指导咨询和技能培训等服务。逐步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对服务期满志愿者的就业创业情况及时跟踪调查,加强跟踪培养。

    择优推荐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应聘选调生、“村官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等相关项目。

五、政策保障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2014]61号等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

六、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西部计划服务西藏专项志愿者服务期间,国家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助每月1000元/人,高原艰苦补贴每月1736元/人、1932/人、2149元/人,按不同的工资类区(分二类区、三类区、四类区)。享有与所在服务单位在岗干部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和权益。同时按不同的工资类区(分二类区、三类区、四类区)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费,每人每月分别以300元、400元、500元标准计发,生活补助费由服务单位发放。

    2.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全国项目办按每人350元的购买标准,统一为西部计划志愿者购买综合保障险。

   3.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服务西藏专项人均5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4.志愿者专项奖励

    根据《公司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单位就业的实施办法》(南发字[2013]34号),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一次性奖励 5000元。

    奖励采取申请制。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中心、所)负责审核推荐,于6月1日前交送学校项目办(学生活动中心311办公室),后期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在毕业年度内提交申请。

 

联系人:王莉 

电话:022-23500795

附件:

1.2015年西部计划专项情况

2.2015年西部计划地方项目

3.2015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与项目

 

 

附件1:

2015年西部计划专项情况

 

专项

名称

专项简况

(含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

选拔标准

基础教育

在县乡中小学从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本专项包括研究生支教团。

符合西部计划及研究生支教团选拔标准。师范类专业优先。

农业科技

在县乡农业(林业、牧业、水利)技术单位从事农业科技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专业优先。

医疗卫生

在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医学类专业优先。

基层青年

工作

在县级团委从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青年就业创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和沟通等工作能力。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已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优先。

基层社会

管理

围绕西部基层社会公益、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金融开发等公共服务需求及党政、司法、综治等工作需要开展服务。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法律、经济、中文、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已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优先。

服务新疆

围绕新疆和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工业、管理、教育、卫生等专业优先。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和沟通等工作能力。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

服务西藏

围绕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

 

 

 

 

附件2: 

2015年西部计划地方项目

 

河北   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

辽宁   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

江苏   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

浙江   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省内欠发达地区计划

福建   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山东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山东项目

河南   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

广东   广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

广西   文化工作志愿者地方项目

海南   海南省大学生志愿者中部支教计划

         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

重庆   大学生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

      “三区”文化志愿服务行动

四川   四川省关爱留守学生专项

      四川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文化志愿者专项

贵州   贵安新区计划

云南   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

陕西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陕西省地方项目

青海   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

      基层社会管理服务青年志愿者专项行动项目

宁夏   宁夏西部计划志愿服务地方项目

         宁夏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法律援助专项

新疆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新疆专项吐鲁番地方项目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新疆专项伊吾地方项目

 

 

附件3:

2015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与项目

2015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心理检测结果显示不宜参加西部计划,或有其他心理疾病、精神疾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注:各地对有较为明显的肢体残疾,或患有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到到西部基层从事西部计划志愿服务工作的,做好说服劝导工作。 

2015年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项目

一、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

二、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乳房、脊柱、四肢等)

三、眼科检查(视力、外眼)

四、耳鼻喉检查(听力、耳疾、咽、喉、扁桃体)

五、胸部x光片

六、心电图检查

七、生化检查

八、血、尿常规检查

九、既往病史询问

十、肺通气功能检查(进藏志愿者)

十一、心理检测

各地依据当地医疗机构通行使用的检验标准对志愿者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