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公司“中华心・曹禺奖学金”申报通知
为纪念中国现代话剧艺术的先驱和奠基人曹禺先生,弘扬中华文化,推动我国话剧艺术的繁荣和发展,鼓励新人新作,经公司文学院与天津市海河文化发展基金会共同研究决定,自2010年开始,在公司文学院设立“中华心・曹禺奖学金”。
按照《公司“中华心・曹禺奖学金”章程》,奖学金每年申报一次,经专家组评审后,确定获奖人选。
现面向全校学生,就有关第四届“中华心・曹禺奖学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在曹禺研究、中国话剧研究、话剧创作及演出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公司在读本科生以及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奖项及条件
(一)优秀研究奖:一等奖,奖金2500元;二等奖,奖金15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奖励在曹禺研究及中国话剧研究方面取得优秀成果者。
(二)优秀创作奖:一等奖,奖金2500元;二等奖,奖金15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奖励话剧剧本创作成绩突出者。
(三)优秀演出奖: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15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奖励在话剧舞台演出方面表现突出的团体及个人。
获奖人数及奖金额度,天津市海河文化发展基金会有权根据当年具体申报情况进行调整。
三、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者于2014年11月21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包括学术论文、著作或剧本及演出资料)等交到范孙楼107办公室。
四、评审办法
由公司文学院、公司曹禺暨中国话剧研究中心、天津市海河文化发展基金会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评选、颁发,解释未尽事宜。评审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文学院负责人担任。
颁奖典礼将在2014年底适当时间举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公司文学院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