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和资助研究生党员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孙瑞泽作者:求一个安全的网赌网站发布时间:2014-04-30浏览次数:806

    为加强和改进实践育人工作,以培养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研究生党组织建设为目标,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党员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活动,研究生工作部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公司研究生党员创新实践活动项目评选和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本次评审资助的“研究生党员创新实践活动项目”主要支持学生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团队或党员个人,结合专业特点、社会需要和可能条件而创设的各类创新实践活动。创新实践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公司建校95周年为契机,项目类型主要为社会宣传、社会调查研究、公益活动、文艺活动等。

    参与申报的创新实践活动项目要求具有突出的创新性、探索性和实效性特点,创意策划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紧扣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彰显“公能”特色。

    研究生党员个人或集体可以在立项期间自行安排活动进展,文艺活动鼓励在7月之前开展,社会宣传、社会调查研究、公益活动鼓励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开展。活动结束后,获得资助的项目要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交项目书面材料,并鼓励形成具有一定教育意义和社会影响的社会实践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等论文成果,可附影音资料、媒体报道、实践日志、微博微信、自建网站等作为辅助。

二、项目申报

    研究生党员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者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申请,同时可吸纳部分积极分子或申请人参加。第二类是以党员个人为单位申请。第三类是以研究生党员团队为单位申请,团队可由研究生党员自行组建而成(可跨学科、跨年级),同时可吸纳积极分子或申请人参加,团队人数须在3人以上,且研究生党员数应超过团队人数的一半。每个项目均应联系1~2位指导教师。以党支部(党小组)或研究生党员团队为单位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以党员个人为单位申报的项目人在2014年12月前均须是公司在籍学生。

    申报项目的党员个人、党支部或党员团队要认真填写申报表,于5月7日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生物站A103-2刘志老师提交,跨学院组建团队可向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或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部门提交。学院指导申报者修改完善申报书并进行严格初审,将通过学院初审的申报项目的申报材料集中送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申报书和项目方案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oa)。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于5月中旬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申报者)公布立项结果。

三、项目管理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于6月初对文艺活动类项目、9月初对社会宣传、社会调查研究、公益活动类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各项目须提交中期报告,报告中应明确说明是否按计划要求和进度完成项目任务。对于确有进展、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将继续支持;对于进展迅速、效果超出预期的项目,将加大支持力度;对于进展缓慢或无进展的项目,将减少或中止经费支持,对终止经费支持的项目还将追回前期已划拨经费。

    11月初,各项目须参加结项审查,提交项目成果并填写《公司研究生党员创新实践活动项目 考核表》,递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验收。

四、资助标准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以项目为单位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经费资助,原则上单个项目不超过2000元。对联系成功并建立“公司大研究生党员实践教育基地”的项目,将资助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的专门联系经费(含交通费、出差补贴等)。项目经费采取批准额度、审核报销的方式进行发放。资助时间为2014年5月至11月。资助资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资助项目的资料费、材料费和差旅费等。

五、成果奖励

    形式新颖、立意独特的文艺活动项目将推荐参加本年度研究生党支部文艺汇演。12月初,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开展“研究生党员创新实践活动优秀项目”、“研究生党员创新实践活动优秀个人”和“研究生党员创新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

附件一:公司研究生党员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党支部或党小组用表)

附件二:公司研究生党员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党员个人用表)

附件三:公司研究生党员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党员团队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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