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把文化提上中国发展的重要日程,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文化强国,这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事情,教育要担起大责任。因为文化乃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传承创新文化是大学的应尽之责。
一、如何理解中央提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历史意义?
我认为,在中国发展的今天,提出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有其深刻的历史逻辑。闭关自守的封建王朝使中国没有跟上十八、九世纪科技和工业革命的历史潮流,也在很长的时间里桎梏着中华文化的发展。鸦片战争使得国人在外国侵略者坚船利炮面前受尽屈辱,国家民族遭遇数千年未有之大变故,“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在师夷长技、变革维新、救亡图存的过程中,国人反思自身文化之不足,提倡科学与民主。辛亥革命推翻帝制,更是打开了思想解放的闸门。世界上各种思潮在中华大地交融激荡,到“十月革命一声炮响,送来了马克思主义”。可以说,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再到新中国,中国的文化实现了一次历史性的“飞跃”。这次飞跃之所以能够发生,除各方面的条件之外,也离不开那个时期如梁启超、严复、孙中山、李大钊、陈独秀、鲁迅和毛泽东等为代表的中华民族优秀分子的文化自觉与自信。这次文化飞跃,在某种意义上说,开启了中华民族变衰向兴的伟大历史进程。抗日战争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实现了民族的独立和国家的基本统一(尚有台湾问题),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社会条件,开启了宏伟的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从“一穷二白”走向“全面小康”。在这一历史阶段中,曾经发生许多曲折,特别是那场历时十年之久的“史无前例”、“惊心动魄”的名为“文化大革命”的文化大破坏,至今令人心悸。
改革开放,拨正了中国历史前进的方向。30多年的改革开放,改变了中国的面貌,一个经济初步繁荣的大国正在崛起。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兴起,人类社会正在开始向后工业化时代转型,伴随全球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生态化的进程,各种思潮又一次冲击着中国社会。能不能抓住这次科技革命的机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仅需要抓住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的发展和转型,而且需要抓住战略机遇期,实现文化的新飞跃。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着眼“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提出要准确把握“新要求”、“新趋势”、“新期待”,开创“新局面”,而且特别在文化“发展”和“繁荣”的前面加上一个“大”字,我理解就是要实现中华文化的新飞跃。这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这一代人尤其教育工作者的历史责任。
二、如何理解文化与教育的关系?
文化是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教育就是文化。我认为,“文化”其实是动名词,应该注意理解文化之动态的含义。“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化之“化”与现代化之“化”、信息化之“化”、全球化之“化”应为同义,代表的是一种进程,即以文“化”人进而“化”天下的进程。其实,在英文里,名词“Culture”(文化)亦可作为动词,就是培养和教育的意思。认识这一点,是教师乃至学生应有的“文化自觉”。
在学校里,教师的教育活动往往联系于具体的教学内容。在大学里,这些“具体的教学内容”往往是形形色色的“专门知识”。譬如,拿来一份教学计划,哪怕是德育、体育的计划,就是由各种知识的“点”和方法的“线”组成的“知识体系”,加上“传授”这一体系的各种安排如讲授、实验、练习、讨论、测验,等等。在中国大学里,又是特别地强调教学活动的专业性质包括教师和学生的专业属性,这就使得“以文‘化’人”的教育之共同属性被有意无意的忽视了。因此,教育以文“化”人的文化自觉存在着某种缺失,这其实也导致了对教育目标的偏离。这种情况,在六中全会做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之后,必须引起特别的重视,必须有真招实招唤醒教育和教育者的“文化自觉”,进而激起学生在学习中的“文化自觉”。
三、如何使“有文化”这一重要的教育目标真正得以实现?
使受教育者“有文化”,是教育的固有目标。远的不说,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毛泽东到邓小平,都强调“有文化”的重要性,把“有文化”作为重要的教育目标。然而,在实际的教育工作中,“有文化”的目标往往希图通过若干特定之“文化课”和“文化活动”来实现。这就带来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这样的安排下,以文“化”人变成了特定课程和教师的任务,而不再是所有教师的责任和全部教学活动的目标;二是在这样的安排下,特定的文化课程往往是文学、历史等文科类课程,似乎这样的课程天然地可以实现以文“化”人,其实不然。
没有高度的文化自觉,文化课往往也不过是文化知识的传授。如果是死记硬背地为了考试分数而饱读“诗书”,也未必就能真正成为“气自华”的“有文化”的人。社会上常常抱怨学校培养的许多人“有知识没文化”,这是对教育的严重批评,这涉及到教育有没有真正把培养学生“有文化”作为教育的整体目标之一并且切实地付诸实践。这其实也还是教育和教育者有没有真正的“文化自觉”的问题。社会上抱怨“有知识没文化”,说明在社会意识中,文化并不简单地等于知识,这是正确的。但是,在一些教育者的意识里是不是“自觉”地区别了知识和文化呢?当然,决不能将知识与文化割裂开来。知识是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载体,文化“内含”于知识之中。不仅文学、历史等知识中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就是科学和技术的知识中也有深刻的文化内涵。德智体美,无论哪个方面,无论哪个环节,都应承担以文“化”人之使命。教育者就是要以高度的文化自觉,以言传身教,发掘自己所承担的特定的教学内容和活动中的文化内涵并启示于学生,在特定岗位上,为使学生成为“有文化”的人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四、如何认识文化发展与人的关系?
这看起来是不言而喻的问题,文化发展当然要依靠文化工作者嘛。这不尽然。文化工作者固然极其重要,但他们还是“小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然要靠“大众”,这就是“有文化”的一代又一代新人,这是实现文化发展和繁荣的必要条件。离了这个必要条件,文化的发展繁荣就无从谈起。文化在哪里?文化有各种载体,各种表现形式,如诗歌、小说、电影、戏剧等等,这是显而易见的。在科学、技术、工程乃至军事中,也有文化。但真正的“活”的文化载体是人。我认为,在文化发展中要注意防止“见品不见人”的问题。所谓“品”是指文化作品如诗歌、小说、戏剧、电影等等,文化发展固然要有文化创作的繁荣,但更重要的是人的文化素质提升。
文化的发展繁荣,归根结底要靠人,包括创作的人和欣赏的人。培养这样的人,亦即“有文化”的人,需要“有文化”的教育和“有文化”的教育者,这又是一个须臾不可缺的必要条件。这就赋予教育以特别重大的责任。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就要在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发展中提升这种“文化自觉”。不仅教育者要有这种文化自觉,文化工作者也要有“文化自觉”,自觉地意识到和承担起以文“化”人的责任。他们是不在学校里工作的教育者,也要自觉地言传身教,成为楷模。
五、如何认识价值观与文化的关系?
以文“化”人的核心在培养价值观。文化自身有各种形式和丰富的内容,但它们又都承载一些核心的价值观念。譬如,戏剧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承载着明显的教人分辨忠奸善恶的“教化”作用,以“戏文上如何说”作为是非判别之据,在过去的实际社会生活中是常见的。“爱国”作为中华文化最重要的价值观念,它在大众中的传播和“教化”,往往是通过诗词、文赋、戏剧、曲艺、小说等等。如屈原、陆游、辛弃疾、岳飞、文天祥、于谦等的诗词,还有杨家将等故事的传播,传递的是国家民族至上的爱国主义价值观念。又如水浒传、西游记之类为大众所乐见的故事,传播的也是维护正义、除恶向善的价值观念。
应该认识到,文化――不论其具体的形式和内容――总是承载和表达着一定的价值观,即使纯艺术也不外于此。在当今中国,以文“化”人就要自觉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统领作用,就要自觉地追求“真善美”的统一。我认为,没有真善美的价值内涵,再花哨的形式也不可能被大众所长久地喜爱。价值的导向性应该寓于丰富的文化形式多样性之中。真善美的价值导向不排斥任何文化形式,无论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只要有真善美的内涵,就有其价值。换言之,无论从事哪种文化形式的创作,都应该有追求真善美的“文化自觉”。
六、如何理解“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以文“化”人,必然有其指导思想,不管它是否被自觉地贯彻和公开地承认。我认为,我们应该自觉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个“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等人为代表的、在19世纪所创立、又在20世纪由毛泽东邓小平等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中国化”了的“活的”马克思主义。这个“活的”马克思主义,就是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不是空洞、刻板的教条,而是基于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实践,基于科学技术发展所揭示的自然规律,基于对人类社会活动的科学观察,基于对人类进步的优秀思想成果的借鉴、接纳和发展。
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当代化、大众化”,讲的就是“活”的马克思主义,千万不能把它搞成僵化的教条,千万不能把它搞成逢会必讲、逢文必写的“套话”。教条主义、形式主义不是马克思主义,也没有“化”人的说服力。试问,像“套话”那样的东西怎么可能“指导”活生生的、波澜壮阔、千姿百态的文化发展呢?再者,“指导”可不是代替一切,可不是用“套话”去套住一切,也不是“命令”一切。真的马克思主义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融入文化发展之中,“活”在文化发展之中,以真理的力量在与谬误的斗争中指引文化发展为人民服务,为和平与发展服务,为世界和谐进步服务。同时,马克思主义自身也在这一过程中得以与时俱进,实现其“当代化”;在这一过程中为人们所接受,实现其“大众化”,特别是“化人”广大青年学子心中。
七、如何认识发展文化与树立理想的关系?
文化总是启迪和激发人们对理想的追求,以文“化”人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年学子的共同理想。一个人树立什么样的理想,不是被规定的,不是简单地用讲课和考试就能“树立”的。事实胜于雄辩,我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说服力在于百年中国历史发展的事实。我们的文化作品,要真实地和艺术地用事实说服和化育人们。同时,基于伟大历史实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其自身强大的理论力量,我们的教育要揭示其逻辑的力量。
理想往往是对完美的追求,而现实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并不完美,这是不是悖论呢?面对种种社会现实问题,诸如腐败、不公等等,难道要把这些也纳入“理想”追求吗?当然不是。我们的理想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某个发展阶段的社会现实,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和这条道路所引向的科技更加进步、经济更加繁荣、社会更加民主、生态更加美好和人的发展更加自由全面的美好前景。种种的丑恶的现实存在,非但不是“理想”,恰恰是为了实现理想要加以克服和剔除的。只是这种克服和剔除须从实际出发,须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和独立自主”的思想原则,须以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先进文化发展方向和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判断准则,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念和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
八、如何认识文化发展与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关系?
文化是历史的产物,离不开历史,也离不开现实,它总归要承载某种历史传统和时代精神。当今,以文“化”人要让爱国主义和改革创新“化”入人心。爱国是中华文化中的核心价值观念。在中华民族最危险的时候,清华、北大、公司组成西南联合大学,创造了中国乃至世界教育史上的奇迹。西南联大的成功是与它高张爱国精神决然分不开的。从“刚毅坚卓”的校训到“千秋耻、终当雪、中兴业、须人杰”、“多难殷忧新国运、动心忍性希前哲”的校歌,“爱国”深深“化”人了西南联大师生之心。西南联大结束时,建立了一座由冯友兰撰文、闻一多拟款和罗庸书丹的“西南联大纪念碑”,在这座历史丰碑的背面,刻满的是所有走上抗日前线的西南联大学子的姓名,这是爱国之碑啊!这难道不是爱国之价值观的生动写照吗?其实,中国现代大学发轫于国难深重时期,从第一天起即以爱国救国建国为育人之宗旨。公司校训为“允公允能、日新月异”,张伯苓说“公德心之大者为爱国家,爱世界”,他还说“我之教育目的在以教育之力量,使我中国现代化,使我中国民族能在世界上得到适当的地位”(《公司双周》第七卷第1期)。他更把爱国与创新联系起来,说“要想造新民国,不可仿造,当想造,创造”。
当今在改革开放时代,爱国主义有新的时代内涵,即科学理性的内涵,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内涵,以及在世界上履行大国责任的内涵。爱国主义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更不是抱残守缺的复古主义。因此,爱国主义的民族精神必须与开放创新的时代精神融为一体,我以为这也是我们今日应有的文化自觉。有的论者谈文化自觉自信只囿于传统文化教育,这是不尽然的。费孝通先生说:“文化自觉是一个艰巨的过程,只有在认识自己的文化,理解并接触到多种文化的基础上,才有条件在这个正在形成的多元文化的世界里确立自己的位置,然后经过自主的适应,和其他文化一起,取长补短,共同建立一个有共同认可的基本秩序和一套多种文化都能和平共处、各抒所长、连手发展的共处原则。”(《对文化的历史性和社会性的思考》)文化自觉和自信的基础是“对其文化的‘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不带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不是要‘复旧’,同时也不主张‘全盘西化’或‘全盘他化’。自知之明是为了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同前)。费先生的话何等深刻!我理解“文化传承创新”就是他所说的“文化转型”。文化也是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适应全球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新环境、新时代”是其前进和创新的方向。认识到这个方向,应该是文化自觉的重要方面。
九、如何认识大学对于发展文化的责任?
育人兴“文”是大学应尽之责。应该说,传承和创新文化是全民族、全人类的事,但大学确应担负起特殊的责任。
这个责任出自大学的育人之责。没有一代又一代有文化高素质的新人,何谈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大学有责任让学生了解、欣赏和喜爱传统文化,更有责任让青年学生“温故而知新”,有文化反思能力,有文化接纳能力,有文化自觉和自信,成为新文化的创造者。公司老董事长张伯苓先生在被问到“教育之目的为何”时,明确地说是要以教育之力量使中国现代化,并说“欲达此目的”需“注意精神的修养”。他提出要“整理中国固有之文化,摘其适合于现代潮流者,阐扬而光大之,奉为国魂,并推而广之,以求贡献于全世界”(同前)。
这个责任出自大学是人文与社会科学的研究重镇。人文和社会科学是文化的重要内容,在文化发展中有着重要的基础和引领作用。比如,对于核心价值观的研究是发展文化的重要任务,大学应该积极参与并有所建树,在建构和发展核心价值观的同时将之“化”入学生的头脑。大学生不是被动的受教化者,而是核心价值观的研究者和建构者,这样才能成为核心价值观与时俱进的开拓者。
这个责任出自大学文理交融的综合性学科结构。科学技术是当今人类社会的第一生产力,是时代的符号。其实,历史上文化的发展,总是带着不同时代生产力水平的烙印。科学技术的发展总是为文化的发展开辟道路,印刷术、广播、电影、留声机、电视等对文化传播的革命性作用不言而喻,声光电多媒体以及立体显示等技术的应用更是开拓了文化的新形式和新空间,网络文化、手机文化如微博等等正异军突起,对传统的文化形式乃至文化观念形成强烈的冲击。如果说,这些还只是文化的表现形式和传播方式的话,更应引起“自觉”重视的是科技对文化内容的“融入”,因为科技已经深入了生活的方方面面,难道文化不应该更自觉地反映科技时代的生活吗?难道文化不应该更自觉地理解科技并与之融合吗?而促进科技与文化的融合,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融合以及文化科技的创新,恰恰是大学应该做且必须做好的工作。
这个责任出自大学在国际文化交流中的特殊角色。大学是跨文化交流的窗口和桥梁,而当今文化正在中外交流、碰撞、比较中开辟自己前进的道路。在这方面,大学更是要以高度的文化自觉担当起大任。
十、如何认识大学文化的特质和作用?
以文“化”人、育人兴“文”,必须构建好大学文化。大学文化是一种组织文化,必然与组织的根本功能相联系。因此,大学文化应是“育人为本”的文化,这应是所有大学文化区别于其它组织文化的共有之特质。近来关于大学文化的论述多关注大学学术独立,反对“行政化”,这无疑是重要的。但我认为,大学文化建设最重要的是构建其核心价值观,即“一切为了学生成长”的价值观。
为此,大学文化要超越“学科文化”,在大学里发展学科乃是为了育人,而非相反;大学文化要超越“工具文化”,大学不是要把学生“加工”成专业的工具,而是“培养”为全面发展、学有专长的“人”;大学文化要超越“教”注重“学”,学生、学术、学科、学校……,“学”是何等重要。所谓“教”是为了使学生“不教”而肯学能学,大学文化应是励学文化。关于大学文化,还可以讲很多,比如大学文化应是科学与人文交融之文化,大学文化应是民族与世界相容且面向未来的文化,大学文化应是崇尚理性包容个性的文化,等等,等等。所有这些,作为大学文化的属性都是围绕着其根本属性――“育人”。
所以,大学文化的中心是“人”的发展。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要有相应的文化环境和氛围。办学,远不止于“授课”,更要培育文化。而且,不同大学有各自的育人特色,必然也有各自的文化特色。拿公司文化来说,其特色就在“允公允能、日新月异”。这八个字的校训,表达了公司入的理念,乃至成为公司“话语”的核心。结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公司要拓展“公能”文化的时代内涵,以“公”为先,以“能”为重,培养全面发展的有文化高素质之秉公尽能的“公司人”。
以文“化”人,育人兴“文”――这是大学应有的文化自觉,而文化必以诚信为基。诚信危机不仅是社会危机,更是文化危机。大学文化必是尚诚的文化,诚实地学习,诚实地研究,诚实地交流,诚实地为人,一切都要以“诚”为基本。张伯苓先生有一文,题为《做事应以“诚”字为标准》,文中说到:“诚之一字,为一切道德事业之本源,吾人前途进取应以一是为标准。”“我所望于诸君牢记而守之终身者无它,诚之一字而已。”
“诚”应该是我们文化自觉的基础。大学欲成为文化的高地,必应努力成为诚信的净土。